关于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中有关问题的复函

浏览次数:1,492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函文解释
文件编号 环函〔2013〕292号
发布日期 2013-12-19
实施日期 2013-12-19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安徽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2012年发布的《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2-2012)代替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中铁矿烧结炉部分。铸造工业和钢铁工业的烧结工艺均是将铁粉矿等含铁原料加入熔剂和固体燃料,按要求的比例配合,经烧结机烧结粘结成块状的过程,两者生产设施相同。因此,铸造工业烧结工序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应参照《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2-2012)的要求执行。

厅《关于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中有关问题的函》(皖环函〔2013〕1335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2012年发布的《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2-2012)代替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中铁矿烧结炉部分。铸造工业和钢铁工业的烧结工艺均是将铁粉矿等含铁原料加入熔剂和固体燃料,按要求的比例配合,经烧结机烧结粘结成块状的过程,两者生产设施相同。因此,铸造工业烧结工序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应参照《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2-2012)的要求执行。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原文附件

附件概览

AI版

本文件为来自中国环境保护部的官方文件,文件编号为环函[2013]292号,发布日期为2013年12月19日。文件主要内容是对安徽省环境保护厅提出的关于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中的一些问题进行回复。
文件首先提到,2012年发布的《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2•2012)已经取代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中的铁矿烧结炉部分。接着,文件解释了铸造工业和钢铁工业烧结工艺的相似性,指出两者的生产设施相同,都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相关推荐
  • 关于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 环函[2014]170号 (匹配度 0.651)
  • 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8663-2012 (匹配度 0.584)
  • 关于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 环函[2010]63号 (匹配度 0.561)
猜你喜欢
  •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HJ828-2017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HJ610-2016
  • 环境空气和废气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533-2009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