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代替GB1488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本标准与被代替标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选址和厂区环境要求; ———修改了厂房和车间要求; ———修改了设施与设备要求; ———修改了卫生管理要求; ———修改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要求; ———修改了生产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要求; ———修改了检验要求; ———修改了食品的贮存和运输要求; ———修改了产品召回及追溯管理要求; ———修改了培训要求; ———删除了"管理制度和人员"章节,有关要求调整到各相关章节; ———修改了记录和文件管理要求; ———修改了附录"食品生产过程的微生物监控程序指南"; ———增加了附录"HACCP原理及其应用指南"。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生产企业的选址及厂区环境、厂房和车间、设施与设备、卫生管理以及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管理、生产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检验、食品的贮存和运输、食品召回及追溯管理、人员培训、记录和文件管理等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食品的生产。食品生产专项卫生规范的制定应以本标准作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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