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DB34/T 679-2007《安徽省行业用水定额》,与 DB34/T 679-2007 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与农业灌溉净用水定额配套的灌溉水利用系数、水稻泡田净用水定额以及少量农作物净灌溉定额; ——修改了畜牧业用水定额; ——增加了工业产品行业大类分类; ——修改了部分工业产品用水定额; ——增加了部分工业产品用水定额; ——删除了部分工业产品用水定额; ——修改了部分生活用水定额。 本标准由安徽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省水文局、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德胜、丁峰、王萍、汪俊飞、王元峰、胡根宝、朱海山、许浒、朱岳松、柳 鹏、夏小林、陈联、袁先江、曹秀清、尚晓三、祝丽萍、王昊、吴春艳、胡凤姣、吴先德、马晓玲、史明礼、刘远成、孟云侠、姚梅、刘义国、马爱护、吴师、韩志国。
本标准规定了安徽省农林牧渔业、工业、生活、生态用水中主要行业的用水定额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用水定额管理和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工作,其他有关工作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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