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我市2023年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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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津环固〔2023〕28号
发布日期 2023-04-12
实施日期 2023-04-12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天津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区生态环境局: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监管工作,提升固体废物与化学品污染防治监管能力,现将我市2023年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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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我市2023年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pdf 【10.76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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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天津市2023年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监管工作概览
核心目标
提升固体废物与化学品污染防治监管能力,严守环境风险底线,推动"无废城市"建设。
•••
重点工作任务
1. 危险废物监管改革
强化监管开展规范化评估,重点排查废弃危险化学品、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等风险源。
跨省转移审核严格审批流程,要求企业对受托外省单位实地考察。
信息化监管推动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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