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下达2019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增补、调整计划项目的通知》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报告编制基本内容要求。 本规程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删除了水电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要求; ——删除了原“附录C安全预评价报告格式”中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影印件”和“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编号”。 本规程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管理,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提出并负责日常管理,由能源行业水电勘测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NEA/TC15)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号,邮编:100120)。 本规程主编单位: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本规程参编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木联能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黎静 杨志刚 李茂 刘云峰 吴喜 李玉芹 姚云龙 卢花妍 卢雯雯 李巍尉 牛文彬 王继琳 贾 超 郑新刚 郑 琳 郭 晨 冯真秋 江汉仁 朱 哲 张晓利 潘 建 袁东成 丁 波 吴德新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何海源 吴茂林 田东胜 曹一鸣 李德玉 刘世煌 陈寅其 潘树发 贾俊田 朱军 曾辉 张晓光 张妍 刘荣丽 李仕胜
1.0.1 本规程定了水电工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的内容、格式和深度要求。 1.0.2 本规程适用于 水电工程 安全预评价报告的编制。 1.0.3 1.0.3 水电 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 ,除应符合本 规程 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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