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记分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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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武环规〔2022〕2号
发布日期 2022-07-11
实施日期 2022-07-1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湖北省武汉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区生态环境(分)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现将《武汉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记分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11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武环规〔2022〕2号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记分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0.73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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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武汉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记分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概览
核心内容
1. 目的
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管理,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检测行为,确保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
2. 适用范围
武汉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检验检测资格并联网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
3. 记分规则
周期自然年(12分/周期),同类问题不累计。
记分标准按问题严重程度分为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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