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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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鄂环发[2021]37号
发布日期 2021-05-27
实施日期 2021-05-27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湖北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教育局、科技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一步加强全省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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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0.30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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