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包容审慎监管行政处罚“四张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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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2022-04-15
实施日期 2022-04-15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湖北省咸宁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包容审慎监管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首违危害后果轻微免罚事项清单(试行)
2.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减轻处罚事项清单(试行)
3.咸宁市生态环境局从轻处罚事项清单(试行)
4.咸宁市生态环境局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试行)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包容审慎监管行政处罚.pdf 【5.04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包容审慎监管行政处罚"四张清单"概览
核心内容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包容审慎监管行政处罚"四张清单"》,旨在规范执法行为,实施差异化处罚,推动柔性执法。
清单分类
1. 首违危害后果轻微免罚事项清单
对首次违法且危害轻微的行为免予处罚
2. 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处罚金额可低于法定最低额,但减轻幅度有限制(如不超过最低额的30%)。
3. 从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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