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指导浙江省各地开展河流生态缓冲带划定与生态修复,加强河流水生态保护修复,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浙江省河流生态缓冲带划定、生态保护与修复相关工作。主要用于指导河流生态缓冲带划定与生态修复技术选择及实施等。面向各河流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缓冲带生态修复工作实施部门以及各级规划、设计、建设、管理、运维等相关单位。 本指南主要内容包括适用范围、术语与规范性引用文件、基本原则与技术路线、河流生态缓冲带划定、缓冲带生态修复、缓冲带维护管理与资料性附录。 本指南为指导性文件,浙江省各地可参照执行。 本指南为首次发布。 本指南由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制订。 本指南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本指南规定了浙江省河流生态缓冲带类型、河流生态缓冲带宽度划定方法、生态修复技术措施、管理要点、生态修复后的维护管理。 本指南适用于浙江省河流生态缓冲带宽度的划定及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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