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农业农村部科学技术司提出. 本文件由农业农村部农业资源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代替NY/T395—2012《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与NY/T395—2012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改了监测点位分类代表面积(见4.4.2); b)更改了“监测项目”规定(见6.1); c)更改了“实验记录”规定(见6.3); d)更改了“监测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规定(见第7章); e)更改了“监测结果评价”规定(见第8章); f)更改了“监测报告编写”规定(见第9章); g)更增了“监测数据管理”规定(见第10章); h)更改了附录A,新增了附录B和附录C(见附录). 本文件起草单位: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北京市农林科学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郑顺安、吴泽嬴、闫成、安毅、陆安祥、师华定、李名升、李晓华、祝凌、张荣、倪润祥、高戈、邹国元、秦莉、张爽爽、宋彪、周玮.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NY/T395—2000、NY/T395—2012.
本文件规定了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的点位布设、采样技术、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结果评价、报告编写和数据管理等技术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农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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