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定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昌吉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归口。
本标准规定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方面有关的术语和定义、使用原则、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职责、管理制度、使用条件、应急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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