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湖州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吉分局。
本文件规定了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利用基地评价的基本原则、评价要求、评价指标、评价程序和评价结果应用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利用基地的评价。
AI版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评论
收藏
分享
反馈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