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0〕13 号)、《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环办执法〔2021〕10号)精神,深入推进我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现将《湖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湖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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