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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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苏安办〔2011〕25号
发布日期 2011-05-30
实施日期 2011-05-30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江苏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市安委会、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江苏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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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江苏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概览
核心目标
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适用范围
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煤矿除外),由安监部门及相关部门监管。
重大事故隐患定义与分级
定义需停产停业整改或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分级(按伤亡/经济损失):
三级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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