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GB/T 1. 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西省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赣州数智咨询有限公司、江西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赣州市南康区家居产业服务中心、杭州费德福默木工工具有限公司、黄山市培真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江西环境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江西团团圆家具有限公司、广东先达数控机械有限公司、江西富龙皇冠实业有限公司、江西锦瑞家具有限公司、赣州市南康区世纪家缘家具有限公司、赣州市南康区圆融家居有限公司、赣州市南康区金海家具有限公司、赣州市南康区家具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晓红、周学礼、李庆伟、徐浩、高翰生、方巧娟、罗海龙、刘乐球、温世通、严丹桂、廖忠喧、吴族宁、郭春平、曹金福。
本文件规定了家具企业实施改善提案的术语和定义、改善提案节省金额计算标准、改善提案评价规范和改善提案奖励标准。 本文件适用于家具企业实施改善提案管理的效果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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