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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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苏政办函[2020]37号
发布日期 2020-03-13
实施日期 2020-03-13
发布部门 江苏省人民政府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江苏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4年4月4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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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pdf 【0.22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概览:
一、核心内容
1. 预案定位全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机制
2. 适用范围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及可能影响本省的跨区域环境事件
3. 分级标准
• 4级分类(特别重大Ⅰ级至一般Ⅳ级)
明确伤亡人数、疏散规模、经济损失等量化指标
二、应急响应体系
1. 响应机制
• Ⅰ/Ⅱ级响应:省政府成立环境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分别为省长/分管副省长)
下设9个专项工作组(综合协调、应急监测、污染处置等)
2. Ⅲ/Ⅳ级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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