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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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行业相关法律法规
文件编号 环大气〔2019〕88号
发布日期 2019-10-11
实施日期 2019-10-1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太原、阳泉、长治、晋城、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定州、辛集、济源市人民政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现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生态环境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能源局
北京市人民政府
天津市人民政府
河北省人民政府
山西省人民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5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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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pdf 【0.39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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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是一份针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问题制定的综合性治理文件。以下是对该方案内容的分析:
1. 背景与目标
强调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视,特别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PM2.5浓度高、重污染天数多的问题。
提出了2019•2020年秋冬季的主要目标,包括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6%。
2. 实施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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