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严格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以下简称“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确保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开局良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就严格“两高”项目准入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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