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规范我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引导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我部组织制定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先印发你们,作为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依据。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8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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