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梁峙、黄祝华、谢放尖、黄臻、王金砖、杨棋雯、李洁。
本标准规定了涂料中挥发性有机物限量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本区域内销售及使用的建筑涂料(包含建筑装饰装修和市政工程)、车辆涂料、木器涂料、船舶涂料、集装箱涂料与机械设备涂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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