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部署,强化新污染物治理技术支撑,提升新污染物治理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现在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专班下成立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并制定《广东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经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及高校、科研院所等推荐,遵循专业性、代表性、权威性的原则,遴选出18名第一届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委员。现将《广东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和第一届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委员名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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