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衢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9年发布的《衢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同时作废。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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