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本文件规定了餐饮业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监测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海南省餐饮服务单位烹饪过程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也适用于产生油烟排放的食品制造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 本文件不适用于居民家庭烹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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