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建设发〔2016〕450 号)的要求,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国内外高等学校化学试剂库设计、施工、运行和管理经验,结合高等学校的客观需求和现实条件,借鉴了国家、行业和省内外地方标准,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6章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建筑与结构,设备,储存与管理等。 本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浙江省教育厅负责日常管理,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将意见或有关资料寄送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邮编:310018;邮箱:jzs@hdu.edu.cn),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浙江大学 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参编单位: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工作分会 浙江省天正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浙江华越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浙江方元安消防技术研究院 浙江中一寰球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无锡赛弗安全装备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姜周曙 冯建跃 许世文 楼荣华 裘云丹张建良 张 力 施 清 申屠剑君 闵甦宏 王幼明 宋有龙 王龙生 林海旦 樊 冰 亓文涛 金伟刚 许晓东 傅骞俊 主要审查人:李志飚 王国钰 游劲秋 王靖华 张志强 胡惠华 刘 莹 赖庆林
为规范浙江省高等学校化学试剂库的建设,合理确定高等学校化学试剂库建设内容和建设技术要求,做到安全、环保、适用和经济,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高等学校中独立建造的化学试剂库的建设。 高等学校化学试剂库的建设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浙江省现行有关标准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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