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排污单位办理排污许可事项时,结合排污单位产品产能、原辅材料使用和生产工艺等基本信息确定行业类别,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确定本单位是否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并判定本单位排污许可管理类别。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18〕86 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网上政务服务事项规范整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建议按照本办事指南相应的要求及流程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本办事指南于2018 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根据行政许可动态及需要适时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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