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
发布日期
2022-05-13
实施日期
2022-08-01
起草单位
无
适用区域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建设体现北方水城特色的生态宜居园林城市,增进人民身心健康,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原文附件
佳木斯市城市绿化条例.pdf
【0.50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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