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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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部令与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部令第40号
发布日期 2026-10-24
实施日期 2026-10-24
发布部门 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 无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已于2026年10月15日由生态环境部2026年第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生态环境部部长 黄润秋
2026年10月24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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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概览
一、办法目的与依据
为规范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科学评估和管控环境风险,保护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 适用于境内新化学物质生产、进口活动的环境管理登记(进口后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存放且未经加工即全部出口的除外)。
• 不适用于药品、兽药、化妆品、食品、饲料、肥料等产品(改变为工业用途或作为原料、中间体的除外)、放射性物质;农药产品按农药法规执行(改变工业用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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