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DB42/T 2006 《劳动用工保障》的第2部分。DB42/T 2006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范: -第2部分:流动仲裁庭工作规范: -第3部分: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规范: -第4部分:农民工工资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与管理规范: -第5部分:劳动人事争议庭前调解工作规范。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 本文件由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易友举、李晓玲、邓希妍、李仕富、饶军、张昌桂、刘星恒、舒俊平、赵斌、刘军、孟勇、吴焱、刘玉玲、王建仁、胡昊天、谢萍慧、朱雪芹、熊唯、王亚东、李倩。 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可咨询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系电话: 027-51828267, 邮箱hpy136244131@qq. com;或者牵头起草单位,联系电话: 0710-7235652,邮箱: 1055549495@qq. com。对本文件的有关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 0710-7235652, 邮箱:1055549495@qq. com;或者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系电话: 027-51828267,邮箱hpy136244131@qq. com;或者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 027-87811019,邮箱: hbbzhc@1 63. com.
本文件规定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流动仲裁庭办案的管理要求、工作程序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流动仲裁庭办案工作。
AI版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