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

浏览次数:2,858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行政法规与国务院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2017-02-07
实施日期 2017-02-07
发布部门 国务院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生态空间是指具有自然属性、以提供生态服务或生态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国土空间,包括森林、草原、湿地、河流、湖泊、滩涂、岸线、海洋、荒地、荒漠、戈壁、冰川、高山冻原、无居民海岛等。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通常包括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海岸生态稳定等功能的生态功能重要区域,以及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盐渍化等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但是,我国生态环境总体仍比较脆弱,生态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是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实施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的重要举措,是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构建国家生态安全格局的有效手段,是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动绿色发展的有力保障。现就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提出以下意见。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pdf 【0.20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是一份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文件,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该文件的核心目的是划定并严格保护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以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促进可持续发展。以下是对该文件内容的分析概述:
1. 背景与意义
我国生态环境总体脆弱,生态安全形势严峻。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是实施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构建国家生态安全格局,推动绿色发展。
2. 总体要求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相关推荐
  •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 环办生态[2017]48号 (匹配度 0.869)
  •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与评估中气象因子计算方法 GB/T42960-2023 (匹配度 0.779)
  • 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技术规程 (匹配度 0.731)
猜你喜欢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 GB31572-2015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及修改单 GB/T16157-1996
  • 环境空气和废气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533-2009
  •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