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324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其他部门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建办城函[2017]249号
发布日期 2017-04-06
实施日期 2017-04-06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海南省水务厅,直辖市建委(水务局)、环保局:
为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任务,依据《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细化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要求(见附件),各地要坚持近远结合、分步实施的原则,按照本评估要求做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工作。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要在2017年底初见成效,2018年达到长制久清;其他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要在2019年底初见成效,2020年达到长制久清。整治后的黑臭水体经评估已达到长制久清的,可依据《指南》申请销号。
附件: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要求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4月6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要求.pdf 【4.06 M】 下载  |  查看
猜你喜欢
  •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836-2017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9078-1996
  • 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 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2/524-2020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