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Emission Control Standard for Industrial Enterprises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浏览次数:27,012
文件分类 标准导则-地方标准
文件编号 DB12/524-2014
发布日期 2014-07-31
实施日期 2014-08-01
适用区域 天津市
是否有效 无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 规,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天津市环境空气质量,防治大气挥发性有机 物污染,促进各行业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学、医药制造、橡胶制品制造、涂料与油墨生产、塑料 制品制造、电子工业、汽车制造与维修、印刷与包装印刷、家具制造、表面涂装、黑色金属 冶炼及其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气筒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限值、无组织泄漏与逸散污染控 制要求、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管理规定和监测要求。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本标准未列出的污染控制项目执行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标准。国家 及天津市相关标准严于本标准时,执行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严于 本标准时,按照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执行。
本标准由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实验室。
本标准起草人:唐运平、姚立英、陈璐、黄浩云、王伟、赵喜梅、万宁、王红宇、 樊在义、周莹、李志强、周阳。
本标准由天津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天津市人民政府 2014 年 7 月批准。
本标准于 2014 年 7 月 31 日首次发布。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学、医药制造、橡胶制品制造、涂料与油墨生产、塑料 制品制造、电子工业、汽车制造与维修、印刷与包装印刷、家具制造、表面涂装、黑色金属 冶炼及其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控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和新建排污单位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 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管理。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 525-2014).pdf 【1.01 M】 下载  |  查看
相关推荐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2/524-2020 (匹配度 0.997)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3/2322-2016 (匹配度 0.780)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DB35/1782-2018 (匹配度 0.734)
猜你喜欢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
  •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和常见问题解答 环办环评[2020]33号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HJ2.4-2009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附录
收起
  • 附录A(资料性附录)控制 VOCs 排放的生产工艺和管理要求
  • 附录B(规范性附录)确定某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的内插法和外推法
  • 附录C(规范性附录)等效排气筒有关参数计算方法
  • 附录D(规范性附录)VOCs 监测技术导则
  • 附录E(资料性附录)VOCs 重点行业术语定义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引用文件
收起
  • GB/T15089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
  • GB/T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 GB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HJ/T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 HJ/T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 HJ/T76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 HJ583 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固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法
  • HJ584 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 HJ644 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