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

浏览次数:410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沪环科[2021]227号
发布日期 2021-10-18
实施日期 2021-10-18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上海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深化项目评审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决策咨询作用,规范本市生态环境专家库的建设与管理,经研究,制定了《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0月18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pdf 【0.51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专家库管理办法概览
核心主题
规范上海市生态环境专家库的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专家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决策咨询作用。
关键信息
1. 专家库建设原则
统一建设、标准规范、动态管理、信息共享
覆盖5大专业领域(气候变化、污染防治、监测执法、政策法规等)
允许建立专业领域子库
2. 专家入库条件
政治立场正确,职业道德良好
高级职称/博士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相关推荐
  • 关于印发《上海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沪环法[2024]119号 (匹配度 0.874)
  • 上海市碳普惠管理办法(试行) 沪环规[2023]7号 (匹配度 0.803)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 沪环评[2024]176号 (匹配度 0.772)
猜你喜欢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 GB18918-2002
  •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HJ828-2017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
  • 关于启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基础信息表》的通知 环办环评函[2020]711号
广告资讯
评论 2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