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应急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水旱、地震和地质自然灾害、森林火灾防范应急准备金的使用管理,完善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分担机制,根据《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制定了《天津市水旱、地震和地质灾害、森林火灾防范应急准备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天津市财政局 2023年4月27日 (联系人:市应急局 张东方;联系电话:28051875; 市财政局 林 森;联系电话:23303765)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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