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南京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京市高淳生态环境局、南京市高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计量大学、南京大学、绍兴市上虞区标准化研究院、中科院南京地理湖泊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肖健、时小红、杨时平、张朋越、朱晓东、李凡、程玉娥、顾大正、范佳琪、马嘉宇、羊向东。
本文件规定了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的核算指标体系、核算步骤和核算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南京市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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