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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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赣环生态字〔2023〕493号
发布日期 2023-11-15
实施日期 2023-12-15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江西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设区市、赣江新区生态环境局,厅机关各处室,省监测中心,厅属各单位:
《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已经2023年第18次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1月15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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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pdf 【0.35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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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是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为履行生态环境部门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职责,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保障生态安全,促进高质量发展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以下是对该文本内容的分析:
1. 目的和依据
该办法旨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江西省实际情况,制定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的具体办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江西省辖区范围内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的生态保护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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