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安徽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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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3)
发布日期 2021-07-23
实施日期 2021-09-0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安徽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以下简称《契税法》)规定,对本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部分情形下免征或者减征具体办法决定如下: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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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安徽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pdf 【0.10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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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安徽省契税政策概览
适用范围适用于安徽省契税征收管理
税率统一执行3%的契税税率
减免情形
征收/征用补偿
选择货币补偿补偿金额内免税,超部分征税
选择产权调换差价部分征税(无差价则免税)
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购房可全额免征契税
生效时间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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