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禁止提取地下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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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55号
发布日期 2011-03-03
实施日期 2011-04-01
发布部门 辽宁省人民政府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辽宁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辽宁省禁止提取地下水规定〉业经2011年2月24 日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省长陈政高
二O一一年三月三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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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辽宁省禁止提取地下水规定概览
生效时间: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立法目的:保护地下水资源,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适用范围:辽宁省行政区域内禁止提取地下水的相关工作。
主要内容
1. 职责分工
、县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禁止提取地下水工作。
水行政主管部门是主要监管部门,其他部门(住建、公安等)协同配合。
2. 禁止提取原则
地表水能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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