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1)
发布日期
2020-03-31
实施日期
2020-03-31
起草单位
无
适用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自治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
原文附件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pdf
【0.57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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