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新党发〔2018〕23号),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新政发〔2021〕18号),现就我市加快推进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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