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连政发〔2020〕121号),保护环境,规范和指导建设项目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工作,制定本办法。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规定了建设项目人体健康风险评估的一般性原则、方法、内容及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连云港市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试点工作过程中建设项目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工作,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以及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化学性污染开展的健康风险评估,提供技术方法和格式参照。 本文件不适用于噪声、光、微生物、放射性、电磁辐射等环境污染的健康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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