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厅各有关处室(局)、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要求,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环办应急函[2022] 153号 )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苏安电[2022]1号),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防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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