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DB3302/T 1015- 2009《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和作业规范》,与DB3302/T 1015 - 2009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城市道路清扫完成时间(见5.1, 2009版的5.1) ; -更改了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频次(见5.2,2009 版的5.2) ; -增加了城市家具清洗保洁频次(见5.3) ; -更改了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见5. 4,2009 版的5.3.1) ; -更改了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可见垃圾污渍密度控制指标(见表4,2009版的5.3.2) ; -更改了低温天气作业要求(见6.1.4, 2009 版的6.3.6) ; -增加了除雪、铲冰作业及融雪剂使用要求(见6. 1.5) ; -增加了机械化清扫保洁作业要求(见6.3.1、 6.3.2、 6.3.3、 6.3.4) ; -更改了机械化清扫保洁水压要求(见6.3.8, 2009 版的6.3.4) ; -更改了机械化清扫保洁时速要求(见6.3.9,2009版的6.3.5) ; -增加了城市家具保洁作业要求(见6.4. 1) ; -更改了废物箱作业要求(见6.4.2, 2009版6.4.1、 6.4.2. 6.4.3、6.4.4) 。 本文件由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宁波市城市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指导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芳、刘勇权、张松海、陈汉錄、谢水建、陈宥希。 本文件及其所替代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2009年首次发布为DB3302/T 1015-2009;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等级划分、作业时间、频次与质量和作业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城市道路(包含城市家具)的清扫保洁作业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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