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落实源头治理,切实改善我市空气质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涉挥发性有机物( VOCs)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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