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涉VOCs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有关要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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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宁环办[2021]28号
发布日期 2021-04-08
实施日期 2021-04-08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江苏省南京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落实源头治理,切实改善我市空气质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涉挥发性有机物( VOCs)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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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附件:国家及江苏省主要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目录.pdf 【0.13 M】 下载  |  查看
关于进一步加强涉VOCs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有关要求的通知 宁环办【2021】28号.pdf 【1.55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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