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废弃化学品处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94)归口。 主要起草单位: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赵祖亮 、陆思伟 、李智专 、郭兵 。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磷化废水中磷回收技术的术语和定义,金属磷化废水的产生,金属磷化废水的特性、金属磷化废水中磷的回收及安全。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处理—沉淀法回收金属磷化废水中的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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