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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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标准导则-地方标准
文件编号 DB4106/T33-2021
发布日期 2021-04-25
实施日期 2021-05-25
适用区域 河南省鹤壁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文件由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鹤壁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河南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测研究院鹤壁分院、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鹤山分局、鹤壁市山城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郭永军、苏嫄、于科科、刘建朝、袁红莉、陈华、王建伟。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工作保障、工作内容与评定。
本文件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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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规范》(DB 4106/T 33—2021)概览
发布单位: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适用范围:鹤壁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关键内容
1. 术语定义
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及其使用单位、安全监察、安全附件等术语的明确界定。
重点监控设备(可能导致重大伤亡或损失的设备)和严重事故隐患(如非法使用、超期未检等)。
2. 工作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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