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浏览次数:1,945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其他部门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
发布日期 2023-04-14
实施日期 2023-05-15
发布部门 应急管理部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已经2023年3月20日应急管理部第7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5月15日起施行。
部长 王祥喜
2023年4月14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pdf 【0.37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发布的第10号令,该标准自2023年5月15日起施行,旨在准确判定和及时消除工贸企业中的重大事故隐患。该标准适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的企业,并且特别指出,如果涉及危险化学品、消防、燃气、特种设备等方面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有其他规定,则应适用那些规定。
文本内容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1. 适用范围明确了该标准适用于哪些类型的工贸企业,并指出如果有其他特定规定,应优先遵循。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猜你喜欢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
  • 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HJ584-2010
  •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 关于启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基础信息表》的通知 环办环评函〔2020〕711号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2/524-2020
广告资讯
评论 2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