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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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1)
发布日期 2018-03-31
实施日期 2018-06-0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了保护古树名木,维护历史文化名城风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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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呼和浩特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概览
目的与范围
目的保护古树名木,维护历史文化名城风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适用范围呼和浩特市行政区域内古树名木的保护与管理。
定义
古树树龄100年以上(分三级保护)。
名木具有历史、文化、科学或纪念意义的树木(一级保护)。
关键原则
严格保护、科学监管、传承历史、公众参与。
鼓励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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