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376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目前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医疗机构; ——第2部分:学校; ——第3部分:农贸市场; ——第4部分:工业企业; ——第5部分:社区; ——第6部分:公共场所; ——第7部分:餐饮服务机构; ——第8部分:养老机构; ——第9部分: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 ——第10部分:公共厕所。 本部分为DB32/T 3761 的第9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昆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京医科大学、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沈欢喜、朱宝立、罗晓明、窦建瑞、张恒东、韩磊、杜鑫。
本部分规定了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基本要求和防控措施。 本部分适用于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流行期间的防控与管理,其它传染病流行适用时也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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