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烟台市节能监察支队、中国新型建筑材料工业杭州设计研究院、丛林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清林、耿仁波、邢学荣、徐兆江、车明、曲兴远。
本标准规定了水泥窑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规范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余热回收发电方式、技术要求、技术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2000t/d以上的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
AI版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评论
收藏
分享
反馈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