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区河流生态监测技术导则

Ecological monitoring guidelines for streams in mountainous ar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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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标准导则-地方标准
文件编号 DB11/T1174-2015
发布日期 2015-01-28
实施日期 2015-05-01
适用区域 北京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水务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水务局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水土保持工作总站、北京市水科学技术研究院、北京市水文总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进怀、段淑怀、叶芝菡、吴敬东、陆大明、毕勇刚、袁爱萍、李京辉、黄振芳、王奋忠、杨华、胡宗明、贺鸿文、杨元辉、路炳军、常国梁、彭海燕、刘金瀚、化相国、杨坤、阳文兴、宿敏、张超、刘佳璇、包美春、胡晓静、尹玉冰、焦一之、李世荣、张满富、苏利茂、贾瑞燕、季吉、王光武、赵宇、孙迪、苏醒、钟莉、刘大伟。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山区河流生态监测的要素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山区河流的监测与生态恢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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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区河流生态监测技术导则(DB11_T1174-2015).pdf 【0.62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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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北京市山区河流生态监测技术导则(DB 11/T 1174—2015)概览
核心内容
1. 适用范围
针对海拔100米以上山区河流的生态监测与恢复工作。
2. 监测要素
生物要素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维管束植物、鱼类、浮游植物的组成与数量。
水文地貌参照DB11/T 1173•2015标准。
物理化学要素水温、pH、溶解氧、污染物等水质指标。
3. 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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